略阳县乌鸡产业园区项目-电梯、提升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m6米乐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4-06-15 20:30:33

  合同包1(略阳县乌鸡产业园区项目-电梯、提升机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别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略阳县乌鸡产业园区项目-电梯、提升机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3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8 供应商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供应商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的,除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相应资质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外,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花园11号楼西单元2207室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采购需求.docx略阳县乌鸡产业园区项目-电梯、提升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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